跳至主要內容

第43期 (5/2019)

目錄

主席的話

主席梁傳孫博士

各位同工,大家好。

新一屆社會工作者註冊局成員的任期已於2019年1月16日展開,至2022年1月15日止。15名成員組成當中,6名由行政長官委任及1位為社會福利署署長的代表,其餘8名成員則是於去年12月的換屆選舉中,由註冊社工投票產生。在此,我再次代表局方感謝各位同工對註冊局工作的支持。承蒙各位成員的信任,我當選為本屆註冊局主席。我希望能憑藉上屆累積的經驗,與各位成員及職員通力協作,順利帶領註冊局開展各項工作。

除了恆常的審批註冊事宜和處理社工涉專業違紀的投訴外,本屆另有兩項十分重要的工作,先在這裏向大家預告一下。經過各超過一年的準備,註冊局已就兩個重要的工作文件草擬了修訂,分別為《用於社會工作者註冊事宜的認可社會工作學歷評核準則》及《註冊社會工作者工作守則》。前者用作檢定本港專上院校的社工課程能否獲得註冊認可,後者則為註冊社工的專業操守作出指引,亦會用作處理投訴和紀律聆訊的參考。兩份文件都已沿用多年,我們希望是次修訂能使它們能與時並進,配合社工訓練和實務處境的最新發展和需要。

我們會在未來數月展開這兩份文件的諮詢工作,亦會舉辦公眾諮詢會,希望各界同工密切留意,踴躍發表意見。

自從《粵港澳大灣區規劃綱要》於2月18日公布後,當中一段「鼓勵港澳與內地社會福利界加強合作,推進社會工作領域職業資格互認,加強粵港澳社工的專業培訓交流」在社工業界引發巨大迴響。作為執行註冊制度的法定機構,我們自然也對「社工資格互認」一事甚為關注。在最近一次註冊局會議中,各成員亦就事件深入討論,交換意見。

綜合來說,我們認為註冊局是在《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之下成立的法定機構,必須嚴格按照條例行事,制定並執行相關機制,監管本港的社工註冊及紀律事宜。過去廿一年,有關的機制亦行之有效,我們定當竭力維持。

在註冊資格上,註冊局是以申請人乃畢業於獲認可的社工課程為準則,明顯與內地以考取職業水平考試而獲註冊資格的方式不同。因此,局方認為在目前各地註冊制度的差異下,沒有資格互認的基礎。總括而言,我們認為香港的社工註冊事宜,實屬專業範疇的事宜,我們定當在註冊條例所賦予的權責下,從專業把關和發展的角度處理。

梁傳孫

新一屆註冊局成員及委員會組成

註冊局由15名成員組成,當中8名由註冊社工選出,6名由行政長官委任,他們分別來自社福界、法律界及會計界,其餘1名成員為社會福利署署長或其代表。註冊局成員名單已於2019年1月初刊憲,他們的任期由2019年1月16日至2022年1月15日,為期三年。

註冊局成員

新一屆的註冊局在本屆的第一次會議中,選出主席、副主席、義務司庫、義務秘書及各委員會召集人,詳列如下:

梁傳孫博士(主席)
倫智偉先生(副主席)
丁惠芳博士(義務秘書)
盧華基先生(義務司庫)
陳芷瑋女士(選任成員)
張麗怡女士(選任成員)
許宗盛先生, S.B.S., M.H., J.P.(委任成員)
郭毅權博士(選任成員)
李祥佩女士(委任成員)
李婉華女士(社會福利署署長代表)
呂少英女士(委任成員)
文婉玲女士(委任成員)
伍鋭明博士(選任成員)
凃淑怡女士(委任成員)
曾健超先生(選任成員)

行政事務委員會

職能:負責註冊局的人事、財政、行政事宜及推行宣傳工作,務求加強公眾人士、註冊社工及各福利機構對註冊局工作的認識。

成員包括:
丁惠芳博士(召集人)
張麗怡女士(成員)
盧華基先生(成員)
呂少英女士(成員)
倫智偉先生(成員)

專業操守委員會

職能:處理一切有關註冊社工專業操守的事宜。

成員包括:
倫智偉先生(召集人)
陳芷瑋女士(成員)
文婉玲女士(成員)
伍鋭明博士(成員)
丁惠芳博士(成員)
曾健超先生(成員)
列明慧女士 (增任成員)

資格評核及註冊委員會

職能:負責草擬、釐訂及檢討認可的註冊資格標準及對有關資歷(社會工作學位或文憑)進行評核。

成員包括:
郭毅權博士(召集人)
張麗怡女士(成員)
梁傳孫博士(成員)
伍鋭明博士(成員)
丁惠芳博士(成員)

檢討工作守則專責小組

職能:負責檢討《註冊社會工作者工作守則》及《註冊社會工作者工作守則實務指引》,並就此向專業操守委員會作出建議。

成員包括:
梁傳孫博士(召集人)
陳芷瑋女士(成員)
鄭鈺鈿博士(增任成員)
林昭寰博士(增任成員)
倫智偉先生(成員)
王家明先生(增任成員)

建議修訂《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工作小組

成員包括:
許宗盛先生, S.B.S., M.H., J.P.(成員)
梁傳孫博士(成員)
倫智偉先生(成員)
丁惠芳博士(成員)

成員自我簡介

陳芷瑋

我是陳芷瑋,Anna。首先作為民選的委員,藉此衷心多謝各位關心註冊局的社工,多謝大家投票。而首次加入註冊局的我真是膽粗粗,心口只有個「勇」字,加入目的只是為把前線同工聲音帶入註冊局,捍衛同工不被監告,獲得到公平對待。

我進入註冊局是希望改善現行的投訴機制中「濫告或虛報投訴」的情況,現行的投訴制度中,投訴如屬濫告或虛報,投訴人均不需負上任何刑事責任,投訴人向註冊局遞交「投訴人陳述書」後是可以不出席聆訊,而聆訊亦需要繼續進行,令同工身、心及經濟都作出不必要的負擔同壓力和困擾。不想濫告或虛報投訴再恐化,我們需要一套完善機制來預防,我們希望大家積極交流,讓本港的註冊機制與國際標準接軌。

張麗怡

張麗怡,Kathy,從事社會工作已經超過十年,曾於小學輔導服務、中學駐校服務、幼兒及家庭服務中心等崗位工作,現職是一位中學融合教育輔導老師。我能當選為註冊局的委員之一,實在十分榮幸,亦感謝前線同工的支持及信任。這個角色賦予我更深一層的意義和提醒,我定與各委員作緊密的溝通,務實地處理註冊局的事務,為推動社會工作的發展、保障服務使用者權益和守護社工課程質素出一分力,守護專業,捍衛公義。同時,歡迎多前線同工對註冊局的工作表達意見,無論是稱讚或批評也十分重要,均能讓註冊局的工作更進步及透明化。

許宗盛

是土生土長的香港人,畢業於香港大學法律系,從1976 年至今在香港執業為事務律師。許先生從80年代開始已參與不同的社會服務。現時參與的服務單位,包括伊利沙伯女皇弱智人士基金理事會,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上訴委員會,兒童死亡個案檢討委員會,醫管局公眾投訴委員會。今年再獲委任為社工註冊局委員,將按專業知識,推動註冊局工作,提升香港社工的專業形象。

郭毅權

橫眉冷對千夫指,俯首甘為孺子牛。自小開始,魯迅的名言成為我(Alvin)做人做事的原則。在註冊局未來三年的工作,會否為千夫所指?做了超過30年社工,歷經社區發展、青少年服務、倡導工作、培訓工作、研究工作和教育工作的高低起伏試鍊,這個問題並不是我所關心的。只要不負大家以選票所託,這些都不足為我所慮。

但展望未來三年工作,預計挑戰也不少。隨著地域性的急速發展和融合,香港社會也隨之變化萬千,社會需要也以不同形式改變。社會福利服務的轉變,令社會大眾對註冊社工的期望和要求也因此有了質和量的改變。這些,對社工教育的影響不可謂不重要。我有幸成為資格評核及註冊委員會召集人,首要任務便是要確保不同社工培訓課程的畢業生,都能達到註冊局接受其註冊的專業水平,以使服務受眾都得到有質素的服務。如何在不同持份者和不同意見和要求之下,仍能面對壓力履行這個任務,便成為了我和各委員會成員這三年工作的成績表的指標。

幸好委員會的成員都是身經百戰的資深社工,亦有從事不同前線服務和社工教育的多元經驗。我有信心在這個鋼鐵陣形同心協力的合作下,大家對社工質素和核心價值的堅持,應能得到保障。縱或我們力有不逮,我相信我們斷不會孤身作戰,因為大家定當會彼此同心,為了捍衛社工專業、維護社工核心價值、保障社工質素而昂然面對。

嬴就一齊嬴,輸就一齊輸(但其實有大家同在,即使面對強力,又怎會輸)。我們定當剛強壯膽,不懼怕,不驚惶,因為無論往何處去,你們必與我們同在,一起為捍衛社工專業和專業水準而努力!

梁傳孫

承上期通訊的回顧分享,我期望自己能盡心盡力履行作為註冊局主席的角色和職務,實踐競選承諾,不忘初心,比上一屆做得更好。

李婉華

我於1984年加入社會福利署,曾於不同的服務單位(包括醫務社會服務部、家庭服務中心、員工培訓、家庭及兒童福利科、安老服務科等)工作,現為社會福利署副署長(行政),代表社會福利署署長出席社會工作者註冊局會議。

盧華基

猶記得2016年首次獲委任為社會工作者註冊局委員時,我與其他委員一同許下願景,希望能進一步推動社工的發展及權益。轉眼三個寒暑過去,委員會在此屆任期處理了大大小小的各種事務,從處理註冊、續期申請,到檢討準則和申請程序等,我們一眾委員都務實地履行工作。我在此感謝上一屆所有委任成員和民選成員的努力。

踏入新一屆的任期,作為註冊局的義務司庫,我將繼續在監察註冊局財務工作方面竭盡所能。期待與新一屆的成員們並肩作戰,為社福界的可持續發展作出貢獻。

呂少英

本人1985年於香港中文大學畢業後,任職非政府機構學校社工,並於1987年加入社會福利署,涉獵家庭、感化、管養權爭議、保護兒童等不同範疇的服務,也曾在津貼科、安老服務科、家庭及兒童福利科,以及借調到教育局幼稚園及幼兒中心聯合辦事處工作。現時,本人是黃大仙及西貢區福利專員,負責規劃和統籌地區福利服務的發展與推行。本人初出茅廬時,已參與討論社工註冊制度的立法需要。喜見在多方推動下,《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於1997年生效,而註冊局亦於1998年成立,藉監管機制監察社工質素,從而保障服務使用者及公眾的利益,亦持守社工的專業地位和名聲。本人很榮幸有機會直接參與註冊局,希望能為持守香港社工的質素和專業地位出力。

倫智偉

我自1998年中大社工系畢業後,任職NGOs青少年外展社工;19年後,轉調從事戒毒服務工作。我希望可以運用我20年來在NGOs工作的社工經驗,去協助註冊局執行它的職務,舉例說,修訂《註冊社會工作者工作守則》,有了成員的具體工作經驗,修訂工作才會緊貼業界所需,與時並進。另外,去年我決定角逐連任註冊局成員之時,並未有「大灣區社工資格互認」議題;最近這個「互認」規劃,確實令人摸不著頭腦。而我的看法是,和主席所言一樣,兩地註冊制度有極大的差異,資格互認的基礎一點也沒有。

文婉玲

我是文婉玲,Connie,於1995年加入社會福利署工作。入職社署前,曾受聘於三個非政府福利機構。我曾在不同服務單位工作,包括幼兒中心、嚴重弱智人士宿舍、兒童及青少年院、小組工作部、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現於安老院牌照事務處工作。於1999年至2018年期間,是社工註冊局紀律委員會備選委員。

感恩在社會工作的路途上,能有機會服務不同年齡、背景及需要的服務使用者/家庭,以真誠和專業的精神,為他們提供輔導服務。透過多年在前線的工作經驗和專業進修,了解各個服務範疇的情況和體驗社工在提供服務時的需要及遇見的困難。

榮幸被委任成為今屆社工註冊局的成員,以過往在工作中所累積的知識和經驗,協助推動社工的專業發展和監察社會工作者的素質,並保障服務使用者及公眾的權益。

伍銳明

早前,我在臉書寫下這段文字「人世間就是有這麽多限制、壓制,作為其中一元(素),我定會受到規限,但我亦會尋求制度上的改變,更重要的是,我會讓我的心門打開──這是我的承諾,永遠。」用作分享區家麟的文章《教授說:我們就在那裏等你,永遠》(http://aukalun.blogspot.com/2019/03/blog-post_15.html) 的引言。今天,要為在註冊局的自己作介紹,這些文字,同樣適用!不多作解釋了,我想大家會明白,也希望大家會繼續向註冊局提出你的意見。

雖然用臉書在這時代是有些「老餅」,但我仍是這樣「老餅」地堅守自己的承諾。

丁惠芳

大家好,我是丁惠芳,人稱丁媽。加入社會工作這大家庭已有40年。雖然於去年正式離開了任職三十年的理大應用社會科學系及前線的社工教育工作,但我對社會工作的承擔一點也不言退。今年有幸能與一群同樣對社會工作有熱誠和承擔的年青社工一起當選成為社工註冊局的委員,在這任期裏,我定必謁盡所能在註冊局這平台上捍衛香港社會工作的專業道德和尊嚴,務求把我競選時的承諾一一兌現!

凃淑怡

凃淑怡女士是一名註冊社工,畢業於香港大學社會工作碩士,現職於心光盲人院暨學校視障青年就業發展服務的項目經理。她亦是現任康復諮詢委員會成員、中央康復服務資訊科技委員會成員及殘疾人士藝術發展基金管理委員會成員。

(以上感言屬個別成員的言論,與註冊局立場無關。)

資訊

委任新一屆委員會增任成員

為了延續註冊局去屆的工作,以及廣納各方的經驗和意見,註冊局分別委任了鄭鈺鈿博士、林昭寰博士及王家明先生,以增任成員的身份加入檢討工作守則專責小組。

註冊局繼續委任列明慧女士為專業操守委員會的增任成員,同時,亦會透過其他專業團體提名成員加入,希望藉此吸收不同行業在處理違紀行為的經驗。

資格評核及註冊委員會增任成員的提名程序,亦將於稍後公佈。

更新註冊地址

根據《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第16條規定,註冊局須備存一份註冊紀錄冊,載有所有註冊社工的姓名、註冊地址、註冊所基於的資格及其他註冊局指示的任何細節,在註冊局辦事處供公眾在辦公時間免費查閱。

現時《條例》沒有限制申請註冊人士或註冊社工提供甚麼地址用作註冊地址,同工可自選一個可供公眾查閱,且讓註冊局送達信件的地址作為註冊地址,該地址毋須為住宅地址。如有更改,同工可透過電郵、傳真、或網上註冊系統,於3個月內通知註冊主任。

使用社工名銜

根據《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第34(1)條規定,任何不是名列註冊紀錄冊的人無權使用與社會工作者相關的稱謂,不論是否連同任何其他稱謂或任何英文縮寫使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以描述其專業為社會工作專業或描述其社會工作專業資格。任何人士若沒有註冊而使用社工稱謂,或在知情下容許他人表示該人為社工,即屬違法,司法機關可依第35(h)或(i)條判以最高第5級罰款(港幣5萬元)。如發現有人士涉嫌違反上述註冊條例,註冊局將考慮把個案轉交警方處理。

在此,我們請同工緊記在限期前申請續期註冊,否則其姓名將會在限期後從註冊紀錄冊上註銷,如同工需使用社工名銜,應當立刻重新申請註冊。

工作報告

推廣工作報告

在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期間,註冊局職員到訪了以下院校,向社工學生介紹註冊局的工作:

院校 班級 參與人數
宏恩基督教學院  一年班/畢業班 45
香港中文大學專業進修學院  一年班 50
香港大學  一年班/畢業班 165
香港城市大學社區學院  一年班 55
香港專業教育學院(沙田)  一年班/畢業班 115
香港樹仁大學  一年班/畢業班 103
香港能仁專上學院  一年班 20
香港專業進修學校  一年班 80
香港理工大學 一年班/畢業班 97
人數總計   730

社會工作學歷認可評審

在2019年3月,註冊局完成香港伍倫貢學院社會科學副學士(社會工作)的認可評審。

社工日(香港)

本年度的主題為「同行」,舉辦的活動包括同行共跑、Whatsapp貼圖設計比賽等,有關社工日的活動花絮,歡迎同工瀏覽社工日網站(http://www.socialworkdayhk.org)。另外,社工日(香港)亦推出專屬的手機應用程式,推廣社工日活動,有興趣的同工可透過以下連結下載:

Android: https://play.google.com/store/apps/details?id=com.mcsl.socialworkdayhk
iOS: https://itunes.apple.com/hk/app//id1453522075?mt=8

檢討社工學歷認可準則

註冊局自2017年開始全面檢討現時的《用於社會工作者註冊事宜的認可社會工作學歷評核準則》(2014年10月15日版本)。學歷評審及註冊委員會收集不同持份者的意見,經兩年多的討論,已完成建議修訂版本,並將於4月至6月期間舉行三場諮詢會,向不同持份者收集意見,包括大專院校、註冊社工、僱用機構、社工組織、社工學生及其他公眾。有關諮詢文件及詳情已上載註冊局網頁(https://www.swrb.org.hk/tc/newsDetail.asp?Uid=281),歡迎各界人士在6月30日前,以書面或親臨諮詢會向註冊局給予意見。

檢討註冊社會工作者工作守則

註冊局在去屆特設檢討工作守則專責小組,負責全面檢視現行的工作守則及作出修訂建議。有關的檢討及草擬修訂工作已踏入最後階段,將會在本年向業界進行諮詢工作,請同工密切留意。

統計數字

(截至2019年3月31日)

註冊社工性別分佈

男:7,026 (30.31%)
女:16,152 (69.68%)
總數:23,178

註冊社工學歷分佈
認可學士學位:15,174 (65.46%)
認可文憑/副學士:7,920 (34.17%)
其他:84 (0.35%)
總數:23,178



回到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