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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 2019 冠狀病毒病帶來的持續公共衛生問題而作出的特別實習安排

鑒於社會工作課程的實習安排受到2019 冠狀病毒病影響,社會工作者註冊局註冊局藉此重申於20208月向所有院校公告的7項指導原則,並同意延伸相關文件的適用性至202223學年。

  1. 學生、教師和服務使用者的健康和安全至為重要,院校在對教學和實習安排進行任何更改時,應考量和遵守此原則。
  2. 倘若院校已遵守《用於認可社會工作學歷的原則、準則及標準》(評核準則)中的基本規定,註冊局將接受院校靈活採取的合理和創新措施,例如允許學生居家辦公以準備或完成實習的學習任務、使用網絡技術與服務使用者互動,以降低面對面接觸的風險。在此提醒大家,達到實習的教育目的取決於與服務使用者的直接實踐。
  3. 當實習單位採用任何形式的居家辦公措施來提供服務時,註冊局認可實習單位同時要求學生遵循他們的措施,例如輪換制度和縮短辦公室工作時間。在這種情況下,註冊局託付院校會與實習單位商討,以便在遵循該單位的居家辦公政策的同時,為學生提供足夠的工作量和學習機會。居家辦公的時間可計算為實習時間的一部分。
  4. 有關評核準則第4.1.5(c)(ii)項中規定的至少百分之五十的實地督導時間,如居家辦公已成為一種新的運營或服務模式時,註冊局將接受居家辦公形成的實地督導(在親身進入實習地點的傳統形式以外)。舉例來說,當實習單位採用居家辦公政策,要求其員工在家工作佔總工作時間百分之四十,其餘百分之六十在實習單位辦公,實地督導可以包括百分之四十的居家辦公形式(如視像通話或網絡會議)和百分之六十的在實習單位現場出席的形式,即至少百分之三十的「總督導時數」是在實習單位內進行。
  5. 彈性原則應按需要而應用,並審查和探討所有已知的替代方案,以便更理想地執行安排。我們相信院校對實習及教學安排進行任何更改時,將採取切實可行和合理的方法。
  6. 實習的彈性安排現延伸至202223學年。
  7. 註冊局尊重院校的自主權,並在這逆境中作出負責任和適當的調整。同時,註冊局致力提高社工的專業素質,並託付院校在部署應急計劃時,在專業和道德上維持優質的實習教育。

院校須對所採取的任何特別措施保存清晰的記錄。註冊局欣賞院校在這困難時期努力提供最好的教學和學習,並繼續與院校合作提供良好的社工專業教育。

20223

(附註﹕如中英文版的內容有歧義,以英文版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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