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顧問


章:
505
標題:
社會工作者註冊
憲報編號:
-
條: 28 條文標題: 法律顧問
版本日期: 30/06/1997





註冊局可委任一名法律執業者,就對指稱中的違紀行為進行研訊期間或前後所產生的任何法律及程序問題,向紀律委員會及註冊局提供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