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須付酬金予註冊局成員
章:
505
標題:
社會工作者註冊
憲報編號:
-
條:
14
條文標題:
無須付酬金予註冊局成員
版本日期:
30/06/1997
註冊局成員不得因擔任該局成員而獲付酬金。
返回